l 注意事项:
1、 存放于阴凉、通风、干燥处;
2、 启用后未用完部分请及时封口.
l 水份 : 10月至次年3月≤13.5%(注:10月~次年3月可存放60天)
l 保质期:45天
注: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以产品标签为准,最终解释权归属本公司